被讯问人经讯问人员讯问,思想受到了极大的震惊,预感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因而,在讯问结束以后,有的被讯问人意图与外界取得联系,进行串供;有的被讯问人意图逃跑;有的被讯问人意图自杀。因此,讯问人员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防止这些事故的发生。
讯问结束以后,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于杜绝、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和使发生的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案件查处中的安全问题,是案件查处的一个永恒命题。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在讯问结束以后,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在这个时候最容易出现不安全的问题。
有的被讯问人经讯问以后,认为自己的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能否认定,关键在于同案人、对合人、证人或被害人的证言如何,或某证据能否毁灭。于是,被讯问人就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让自己的亲人或朋友做同案人、对合人、证人或被害人的工作,统一口径,否认自己实施的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或让自己的亲人或朋友销毁某一证据。如果讯问人员能够落实安全措施,切断被讯问人与外界联系的渠道和途径,被讯问人也就无法实现统一口径或销毁某一证据。否则,被讯问人的这一目的就有可能实现。
有的被讯问人经讯问以后,认为讯问人员已经掌握了其犯罪或违纪违法确实、充分的证据,无论自己是交代还是不交代,其结果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面临的是长期劳役之苦或被处以极刑。于是,便萌发了脱逃或自杀的念头,并寻找时机和创造条件实施脱逃或自杀行为。如果讯问人员能够落实安全措施,没有留下给被讯问人实施脱逃或自杀行为的时机和条件,被讯问人也就无法实施脱逃或自杀行为。否则,被讯问人就有可能脱逃或自杀成功。
有的被讯问人经讯问以后,认为自己已无脸见人,今后也无法在这个社会上生活,于是,亦萌发了自杀的念头,并寻找时机和条件实施自杀行为。如果讯问人员能够落实安全措施,使被讯问人没有任何自杀时机和条件,被讯问人也就实施不了自杀行为。否则,被讯问人就有可能自杀成功。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万一,尽管讯问人员已进行了安全防范,但有的被讯问人还是实施了脱逃或自杀行为。如果讯问人员能够落实安全措施,当逃脱或自杀行为发生时,按照处置预案进行有效的处置,就能及时地抓获脱逃中的被讯问人,或使实施的自杀行为不能得逞,从而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否则,只能任损失产生。
由上述可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利于杜绝、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和使发生的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总结查案实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方法有:
杜绝和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首先要能够随时掌握被讯问人的动向或及时地予以制止。
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羁押的被讯问人,讯问人员要在被讯问人羁押场所加强监控措施,随时掌握被讯问人的动向,一有发生事故的苗头,讯问人员就能在第一时间知道,了如指掌,从而及时地排除不安全的因素,把事故扼杀在萌芽之中。
对于被采取指定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的被讯问人,要加强陪护。陪护人员要24小时分分秒秒盯住被讯问人,不离视线。一有发生事故的苗头,陪护人员就能予以及时制止,从而使事故发生没有任何时机和条件。
讯问人员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对于可能与外界联系的被讯问人,讯问人员要切实切断其与外界联系的一切渠道和途径,使其没有与外界联系的任何条件。
对于可能脱逃的被讯问人,讯问人员要切实落实防止被讯问人逃跑的各项措施,做到不留时机、不留条件、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使其没有任何逃跑时机和条件。
对于可能自杀的被讯问人,讯问人员要在被讯问人羁押、指定监视居住或采取调查措施的场所不留任何能用以自杀的工具和条件,使被讯问人无法实施自杀行为。
讯问人员还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就能根据应急处置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处置,把发生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