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讯问人的抗审心理防线,是被讯问人赖以抗审的依托和屏障。被讯问人为了抗审,一般都建立了牢固的抗审心理防线,以此与讯问人员抗衡,来对付讯问人员的进攻。如果讯问人员不能有效地摧毁被讯问人的抗审心理防线,讯问将无法向纵深发展,被讯问人也就不可能对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作出交代。因此,摧毁被讯问人的抗审心理防线,既是讯问工作的核心,又是关键的一步,它决定着讯问能否取得成功。
在讯问实践中,虽然有的被讯问人经讯问开头、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的态度这二步的讯问后,其抗审的心理防线也能被摧毁。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的被讯问人来说,其抗审的心理防线仍然是坚固的。而且有的被讯问人由于种种原因,其抗审的心理防线不仅没有被摧毁,反而得到了加固。因此,讯问人员在实施了将讯问切入主题这一步后,就要集中火力向被讯问人的抗审心理防线发起猛烈进攻,摧毁被讯问人所构筑的抗审心理防线,使之无法继续抗审。
被讯问人的抗审心理防线不是凭空构筑的,其是构筑在情绪基础、理论基础、意志基础、认识基础、客观基础之上的。因此,摧毁被讯问人的抗审心理防线,就是要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构筑的这些基础。抗审心理防线构筑的这些基础摧毁了,被讯问人的抗审心理防线也就自然不复存在了。
所谓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是指被讯问人将讯问人员视为冲突的对立面,对讯问人员抱着敌视的态度、对立的情绪,并在这种敌视态度、对立情绪的基础上,构筑起抗审的心理防线。
被讯问人实施了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他自知自己的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一旦被查清,必然要受到法律或纪律的制裁。因而,被讯问人总是千方百计地对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进行否定、掩盖、隐瞒、狡辩,拒绝对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作出交代。而讯问人员就是要查清被讯问人的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将被讯问人绳之以法或绳之以纪,达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目的,完成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因此,被讯问人与讯问人员完全处于矛盾和对立之中,而且双方的冲突是十分尖锐的。正是这种尖锐的冲突,使被讯问人把讯问人员视为冲突的对立面,对讯问人员抱着敌视的态度、对立的情绪。为了使讯问人员的讯问进行不下去,达到不交代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的目的,被讯问人便在这种敌视态度、对立情绪的基础上,构筑起抗审的心理防线,以此对付讯问。
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被讯问人认为,讯问的手段是残酷、毒辣的,讯问人员是残忍、歹毒、凶狠的,其目的就是要将自己置于死地,肯定不安好心。被讯问人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表现出拒不接受讯问的种种行为,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不听讯问人员说话。在讯问中,被讯问人拒绝听讯问人员说话,有的甚至以各种方法干扰讯问人员说话,使讯问人员无法将要说的话说下去。
被讯问人认为,既然讯问人员是要置自己于死地,不安好心,那么,其所说的话就不能相信,如果相信讯问人员所说的话,就上了讯问人员的套、中了讯问人员的计。被讯问人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其即使听了讯问人员的话,也把讯问人员所说的话视为假话、鬼话,骗人、坑人的话,根本不予相信。在讯问中,被讯问人把讯问人员的教育开导视为坑人的假话,把出示证据视为蒙人的把戏,把宣讲政策和法律视为骗人的伎俩,把阐述道理视为哄人的鬼话,根本不相信讯问人员所说的话。
被讯问人认为,讯问人员是在与自己作对,成心与自己过不去。有的被讯问人甚至把自己被查处的怨恨都集中到讯问人员身上,认为如果不是讯问人员成心与自己过不去,自己就不会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也就不会接受讯问,更不会受到法律或纪律的制裁。被讯问人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其对讯问人员就会恨之入骨,对立情绪白热化,采取以不回答讯问人员提问的方法对付讯问。在讯问中,无论讯问人员问他什么问题,甚至连最简单的姓名、年龄、住址这些问题也不开口回答,守口如瓶。
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不消除,其就会与讯问人员对立下去,不会听讯问人员说话,不会相信讯问人员所说的话,不会去回答讯问人员的提问。这样,被讯问人的抗审心理防线就无法摧毁,讯问也就无法进行下去。讯问人员要想让被讯问人能够认真地听讯问人员说话,相信讯问人员所说的话,如实回答讯问人员的提问,讲实话,吐真情,就必须消除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使之不敢、不会与讯问人员对立,进而与讯问人员建立起良好的心理接触,与讯问人员做到心理上的相容。
那么,怎样才能消除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使之不敢、不会与讯问人员对立,进而与讯问人员建立起良好的心理接触,与讯问人员做到心理上的相容呢?总结讯问实践,可采取以下方法。
镇住被讯问人,是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情绪基础的前提。讯问人员只有镇住被讯问人,使之不敢与讯问人员闹对立,进而才有可能与讯问人员建立起良好的心理接触,做到与讯问人员心理上的相容。因此,要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首先必须要能够镇住被讯问人。
事实上,镇住被讯问人与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的态度是同时进行的。也就是说,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态度的过程同时也是镇住被讯问人的过程,对此笔者在本书第五章中就如何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的态度作了详细的论述,这些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态度的方法同样是镇住被讯问人的方法。因此,关于如何镇住被讯问人的方法在此不再赘述。于此,只强调以下几点:
(1)要以铁的手腕镇住被讯问人
讯问人员必须以坚决的态度、铁的手腕镇住被讯问人,否则,被讯问人就会认为讯问人员没有了招数,是害怕了。这样,不仅无法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而且有可能使被讯问人与讯问人员越来越对立,以致使接下来吸引住被讯问人和感化被讯问人都无法进行,讯问将不欢而散。
(2)要因人出招,对症下药
讯问人员在镇被讯问人的过程中,要根据案件和被讯问人的具体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因人出招,对症下药。只有这样,才能镇得住被讯问人,为接下来吸引住讯问人和感化被讯问人打下良好基础。否则,是无法镇住被讯问人的,只能是空话一句,不会有任何效果。
(3)要依法、文明
依法、文明既是依法办案的需要,又是镇住被讯问人的保证。讯问只有依法、文明,讯问所取得的成果才具有法律效力,也只有依法、文明,才能镇得住被讯问人,并为接下吸引住被讯问人和感化被讯问人创造条件。否则,不仅使讯问成为非法和无法镇住被讯问人,而且接下吸引住被讯问人和感化被讯问人也无法顺利地进行。
讯问人员只有吸引住被讯问人,才能使被讯问人身到了讯问室,心也到了讯问室。如果被讯问人身到了讯问室,而心不在讯问室,“身在曹营心在汉”,其就不会听讯问人员说话,即使表面在听,也是对牛弹琴,听而不闻。因此,讯问人员必须要能够吸引住被讯问人,使他的心随同其身一起在讯问室。
讯问人员要吸引住被讯问人,就要向被讯问人讲一些其爱听、想听、感兴趣的话。
由于案件和被讯问人的情况不同,每一个被讯问人爱听、想听、感兴趣的话也不同。有的被讯问人爱听这方面的话题,而有的被讯问人爱听那方面的话题;有的被讯问人想听这方面的情况,而有的被讯问人想听那方面的情况;有的被讯问人对这方面的内容感兴趣,而有的被讯问人对那方面的内容感兴趣。因此,讯问人员要根据案件和被讯问人的情况,选择被讯问人爱听、想听、感兴趣的问题,向被讯问人进行讲述,吸引住被讯问人。
一般来说,以下问题是被讯问人爱听、想听、感兴趣的,讯问人员要注意选择运用。
(1)讲被讯问人的人生道路
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道路辉煌、一帆风顺、光前裕后,被讯问人也是如此。不少被讯问人曾为自己设计了美好的人生道路,由于人生道路的不平坦,当被讯问人沿着自己设计的人生道路前进时,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挫折或者打击,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愿望,感到前途无望,于是产生了不良的念想,导致被讯问人走上了犯罪或违纪违法的道路。
讯问人员要通过讲被讯问人的人生道路,引起其对曾有的美好人生道路的回忆,鼓起其对美好人生道路的向往,达到吸引住被讯问人的目的。
(2)讲被讯问人的人生闪光点
赞扬、恭维和尊重的话谁都喜欢听、高兴听,正所谓,“巽与之言,能无说乎”,恭顺赞许的话,谁听了不高兴呢?一个人的人生闪光点是他的自豪,任何一个人都喜欢和希望他人能赞扬自己的人生闪光之处。被讯问人对这种需求比其他人更为强烈。这是因为被讯问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听到的都是训斥、指责,甚至是谩骂等刺激性语言,或者听到的都是些命令和强制性的语言,如“老实交代”“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等,或者听到的都是些带有侮辱性的语言,如“坏蛋”“流氓”“畜生”等,他们很少听到赞扬、恭维和尊重的话语。因此,赞扬、恭维、尊重的话语,被讯问人的需求比一般人更为强烈,更能吸引被讯问人。
被讯问人虽然实施了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但并不是生来就是一个劣种,并非一无是处。被讯问人之所以走上犯罪或违纪违法的道路,是因为他在人生的道路上受到各种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或一念之差所致,对于大多数被讯问人来说,他们在犯罪或违纪违法前表现还是比较好的。特别是一些公务人员,曾有过辉煌的人生经历,有着耀人的闪光点。讯问人员不能因为被讯问人实施了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就否认其以前的成绩,而是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充分的肯定。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应适时地评价、赞扬被讯问人的人生闪光点,讲一些恭维、称赞、尊重被讯问人的话语。这样,被讯问人就会认为讯问人员对他很客观、很公正,从而产生对讯问人员的信任感,进而建立起与讯问人员良好的心理关系,产生心理上的相容,达到吸引住被讯问人的目的,使其能够听讯问人员说话,相信讯问人员所说的话,并如实回答讯问人员的提问。
(3)讲被讯问人所作出过的贡献
讲一个人为党、为国家、为人民所作出过的贡献,同样是对人的赞扬和肯定,是任何一个人都喜欢听的,听了高兴的。被讯问人更是如此。因为被讯问人在犯罪或违纪违法案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听到的都是对其所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声讨和指责,声讨他干了滔天大罪,指责他专干坏事,不干好事,没有听到赞扬和肯定其干的好事。因此,赞扬和肯定被讯问人为党、为国家、为人民所作过的贡献,被讯问人比一般人的需求更为强烈,更能吸引被讯问人。
被讯问人实施了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并不表明其在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前就什么贡献也没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过。事实上,有的被讯问人在犯罪或违纪违法之前曾为党、为国家、为人民的事业作出过贡献,有的甚至作出过重大的贡献,可谓劳苦功高。讯问人员不能因为被讯问人犯了罪或违纪违法就看不到他作出的贡献,更不能贬低、否定他所作出的贡献,而应当实事求是地予以赞扬和肯定。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要根据被讯问人所作出过的贡献的情况,有意识地在适当的时候赞扬、肯定被讯问人作出过的贡献,并表明党和人民是不会忘记其所作出过的贡献的。这样,被讯问人不仅听得乐滋滋的,而且认为讯问人员是一个很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人,从而产生快乐感和对讯问人的相信感、依赖感,进而拉近被讯问人与讯问人员的距离,使其产生听讯问人员说话的兴趣,达到吸引被讯问人的目的。
(4)讲被讯问人的人品
人品是人立足于社会的根本,人对于人品最为看重。任何一个人都喜欢他人赞扬其人品的高尚,而害怕和厌恶他人称其人品卑劣。被讯问人更是如此。这是因为被讯问人实施了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而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是丑恶的,这无疑有损于被讯问人的人品,因而,被讯问人对他人评价其人品更为在乎。而实际上,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案发后,特别是在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其听到的是鄙视其人品,骂其道德败坏、人格丧失、人品卑劣的话,而听不到赞扬其人品高尚的话。如果在此时被讯问人能够听到对其人品高尚的评价和赞扬,无疑能满足其心理的需求。
被讯问人虽然实施了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但并不等于其人品就是卑劣的,不少被讯问人的人品仍然是高尚的。讯问人员不能因为被讯问人实施了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就否定其高尚的人品,就认为其人品是卑劣的,而是应当对其高尚的人品予以实事求是的肯定。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应恰如其分地对被讯问人的人品进行评价,赞扬其高尚的人品。通过对被讯问人高尚人品的赞扬,一方面吸引住被讯问人;另一方面重新树立起被讯问人的高大形象,使其按照这种树立起来的形象去体会、去行动,以维护被树立起来的高大形象,从而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
(5)讲被讯问人的兴趣爱好
被讯问人的兴趣爱好,是其感兴趣的问题,向被讯问人讲其兴趣爱好的问题,能引发被讯问人的兴趣,有利于吸引住被讯问人。
不少被讯问人都有他自己的兴趣爱好,有的独钟此,有的迷恋彼,有的酷爱这,有的喜欢那;有的对其兴趣爱好的问题还有专门的研究,有一些独到的见解和精辟的话语,有的甚至还有研究成果,在报刊上发表过研究的文章或出版过著作。
这些对某一方面有兴趣爱好的被讯问人,平时在工作、生活的暇间,其心思都在其兴趣爱好的问题上,钻研兴趣爱好的方面,收集兴趣爱好的东西,与他人讲述、研讨兴趣爱好的问题。总之,迷恋在其兴趣爱好的问题上。被讯问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其注意力集中在了其犯罪或违纪违法的问题上,同时,其也没有机会和条件再去钻研兴趣爱好,收集兴趣爱好和与他人讲述、研讨兴趣爱好,心里总是空落落的。如果此时讯问人员向其讲述或与其讨论其兴趣爱好的问题,就能把被讯问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引起被讯问人的兴趣,进而转化其对抗的情绪,促使其与讯问人员对立的心理向相容的心理转化。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要投被讯问人所好,在适当的时机或创造有利的时机向被讯问人讲述或与被讯问人讨论其兴趣爱好的问题,吸引被讯问人,促使其对抗情绪的转化,从而摧毁其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
(6)讲被讯问人的前途
每一个人都重视、关注自己的前途,都想自己有个美好的前途,被讯问人更是如此。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所重视、关注的前途,是被讯问人最愿意听的问题之一,有利于吸引住被讯问人。
有的被讯问人曾描绘过自己人生的蓝图;有的被讯问人曾憧憬过自己美好的前景;有的被讯问人积极上进,拼死拼活,为了自己美好的前途不懈地努力;等等。被讯问人在犯罪或违纪违法的问题暴露后,面临着被判刑、开除公职的现实,其曾描绘过的人生蓝图、曾憧憬过的美好前景、曾为之拼搏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此时的被讯问人更是重视、关注自己的前途,生怕一旦被判刑、开除,政治生命宣告结束,就此失去自己的前途。如果此时讯问人员向其讲述有关其前途的问题,被讯问人不仅愿意听,而且会有极大的兴趣,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自己的前途究竟会是怎样的一种结果。这样,就可以吸引住被讯问人,促使其认真地听讯问人员的阐述,进而消除其的对立情绪。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要从被讯问人重视、关注自己前途的问题入手,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自己对前途的看法。通过讯问人员对前途的阐述,一方面,引起被讯问人的兴趣,吸引住被讯问人;另一方面,端正被讯问人对前途的正确认识,使其看到曙光、看到希望,鼓起其重新奋发向上的信心和勇气,从而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
(7)讲被讯问人的事业
事业是一个人的执着和追求,任何人都想事业有成。被讯问人也不例外。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所执着和追求的事业,也是被讯问人最愿意听的问题之一,有利于吸引住被讯问人。
有的被讯问人有着自己宏伟的事业,视事业如生命;有的被讯问人所从事的事业正在蓬勃发展;有的被讯问人正在进行的事业处于关键的时刻;等等。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案发后,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中断了其所从事的事业。随着诉讼程序或案件查处程序的进行,被讯问人面临被判刑、开除的现实,无法继续从事其所执着和追求的事业,从而永远地葬送了其所热爱的事业。此时的被讯问人更是挂念着其执着和追求的事业,害怕自己的事业被葬送。如果此时讯问人员向对事业有着执着和追求的被讯问人讲述有关其事业的问题,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能吸引住被讯问人,使之认真地听讯问人员阐述有关其事业的问题,进而消除其对立的情绪。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要从被讯问人所执着和追求的事业入手,对被讯问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并在政策、纪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予继续从事完成其事业的许诺,或创造条件让被讯问人从事其所执着、热爱的事业。通过讯问人员对被讯问人事业的阐述,一方面引起被讯问人的兴趣,吸引住被讯问人;另一方面使被讯问人感到讯问人员对他很关心,建立起与讯问人员良好的心理关系,相信、信任讯问人员,从而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
(8)讲被讯问人的家庭
家庭既是人幸福的殿堂,又是人的避风港、安乐窝。绝大多数的人都热爱自己的家庭、挂念自己的家庭、关心和爱护自己的家庭,被讯问人更是如此。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所挂念和关心的家庭,是被讯问人最想听的问题之一,有利于吸引住被讯问人。
大多数犯罪或违纪违法的被讯问人都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上有高堂,下有幼子,侧有相濡以沫的妻子,家庭生活美满、幸福,其乐融融。这些有着温暖家庭的被讯问人,往往都十分挂念、关心家庭,特别是在家庭中处于上一辈或充当顶梁柱的被讯问人,对家庭的挂念和关心更为突出。被讯问人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与家庭成员分离,家庭的信息中断,这使得被讯问人越发地思念家庭,想念亲人。如果此时讯问人员向被讯问人讲述其家庭的有关情况,就可吸引住被讯问人。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要适时地向被讯问人讲述其家庭情况,叙述其家庭的信息,吸引被讯问人,进而激起其对家庭的思念,从而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
(9)讲被讯问人最爱的人
被讯问人最爱的人,是被讯问人最为思念和关心的人。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最爱的人,是被讯问人最想知道的,也是被讯问人最愿意听的,有利于吸引住被讯问人。
被讯问人最爱的人,有的是父母,有的是妻子,有的是儿女,有的是孙子,有的是情人。有的被讯问人为了最爱的人可以做任何事情,也可以牺牲他的一切,甚至生命;有的被讯问人为了最爱的人而生活着、奋斗着,一切为了最爱的人。平时,被讯问人对其最爱的人关心着、爱护着、体贴着、挂念着,对最爱的人百依百顺,言听计从。被讯问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离开了其最爱的人,同最爱的人断绝了消息。在这种情况下,被讯问人就会更加思念其最爱的人,脑海中时常浮现其最爱的人,担心其吃不饱、睡不好,担心其受到委屈,担心其身体健康。于是,总是千方百计想知道其最爱的人的情况。如果此时讯问人员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最爱的人的情况,被讯问人就会全神贯注地去听讯问人员的讲述。这样,就可以吸引住被讯问人。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要在有利时机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最爱的人的情况,叙述其最爱的人的信息,吸引被讯问人,促使被讯问人越发地思念其最爱的人,从而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
(10)讲被讯问人最想知道的事
被讯问人最想知道的事,无疑是被讯问人最想听的。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最想知道的事,也就最有利于吸引住被讯问人。
被讯问人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由于与外界隔绝,消息不通、信息不灵,被讯问人有一大堆想知道而无法知道的事。这些被讯问人想知道而不知道的事,被讯问人是最想听的。如果此时讯问人员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最想知道的事,就可一举吸引住被讯问人。
关于被讯问人最想知道的事,由于案件和被讯问人的情况不同,被讯问人最想知道的事也不同。讯问人员要根据案件和被讯问人的具体情况,通过分析和了解,掌握被讯问人最想知道的事。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要根据了解掌握的被讯问人最想知道而无法知道的事的情况,选择被讯问人最想知道的事向被讯问人进行讲述,吸引被讯问人,促使被讯问人心无旁骛、全神贯注地去听讯问人员说话,从而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
(11)讲被讯问人最牵挂的人和事
被讯问人最牵挂的人和事,亦是被讯问人最想听的。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最牵挂的人和事,也就最有利于吸引住被讯问人。
人都有自己牵挂的人和事,被讯问人也是如此。被讯问人在案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其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其所牵挂的人和事,急于想知道其所牵挂的人和事的现状。但由于被讯问人与外界隔绝,又没有条件知道这些其所牵挂的人和事的情况。一边是想急于知道,一边又没有条件知道。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所最牵挂的人和事,被讯问人就会如饥似渴地听,而且听得认真。这样,就能轻易地吸引住被讯问人。
由于被讯问人的情况不同,其最牵挂的人和事也就不同。讯问人员要根据被讯问人的情况,了解掌握被讯问人最牵挂的人和事。在讯问中,有意识地向被讯问人讲述其最牵挂的人和事,吸引被讯问人,促使其全神贯注地听讯问人员说话,从而消除其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
笔者在第四章《开好讯问的头》中,已经叙述了对某一人或某一事最牵挂的被讯问人,可采取向被讯问人说其最牵挂的人或事的方法对讯问进行开头。如以这种方法对讯问进行开头的,在讯问开头吸引住被讯问人后,讯问人员不能停留在讲被讯问人最牵挂的人或事上,而应当根据讯问的需要,从被讯问人最牵挂的人或事上提出与讯问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有关的问题,把讯问引向深入。
镇住被讯问人和吸引住被讯问人,还不足以彻底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还要感化被讯问人。被讯问人只有受到感化,才能真正地与讯问人员建立起良好的心理接触,做到心理上的相容,相信、信任、依靠讯问人员,从而摧毁其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因此,讯问人员在镇住被讯问人,使之不敢对立和吸引住被讯问人,使之不会对立后,就要进一步地感化被讯问人,促使其抗审心理防线情绪基础的彻底崩溃。
要感化被讯问人,讯问人员就要以有效的方法和内容对被讯问人进行感化。
由于案件和被讯问人的情况不同,能感化被讯问人的方法和内容也应不同。有的被讯问人用这种方法能够使其感化,而有的被讯问人用那种方法才能使其感化;有的被讯问人以这种内容能够使其感化,而有的被讯问人要以那种内容才能使其感化。因此,讯问人员要根据案件和被讯问人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和内容,有针对性地感化被讯问人,做到因人出招、对症下药。
一般来说,以下方法和内容是能够感化被讯问人的,讯问人员要注意选择运用。
(1)以对被讯问人进行教育,感化被讯问人
被讯问人之所以与讯问人员对立,在情绪基础上建立起抗审的心理防线,其中第一个原因,就是其思想认识有误区,认为自己同查案机关、讯问人员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查案机关查处他的问题,就是要置他于死地,讯问人员肯定不安好心;或对查处案件的有关政策不了解或在理解上有偏差,只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项政策,且片面地认为这项政策是骗人的;或对有关的问题看法不正确,不能辩证地看问题;等等。讯问人员只有对被讯问人进行教育,向被讯问人灌输正确的东西,澄清被讯问人这些糊涂甚至错误的认识,使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能感化被讯问人。
①对被讯问人进行关于查案的目的和方针的教育
查案机关查案的目的,一是打击犯罪或违纪违法,查清犯罪或违纪违法人的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给以应有的处罚,并通过对犯罪或违纪违法人的惩罚,警戒广大公民,防止广大公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起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作用,以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二是教育、挽救犯罪或违纪违法的人,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查案机关的查案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也就是说,对犯罪或违纪违法人所犯的罪或错误绝不姑息,要坚决地予以惩处,以便使其后来不犯罪或不犯错误,做得好些。但我们惩处犯罪或违纪违法的目的,好像医生救治病人一样,完全是挽救犯罪或违纪违法的人,而不是要把犯罪或违纪违法的人一棍子打死。任何犯罪或违纪违法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犯罪或违纪违法,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悔罪、悔错,愿意改正,就要欢迎他,把他的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新人。
对于查案机关查案的目的和方针,绝大多数被讯问人并不了解,更不相信。他们认为查案机关的查案目的就是要整死自己,查案机关的查案方针就是一棍子打死,使自己永世不得翻身。因此,讯问人员要向被讯问人进行关于查案机关查案的目的和方针的教育。通过教育,使被讯问人认识到并相信查案机关查案的目的不仅是要查清自己的犯罪或违纪违法的事实,而且是要教育、挽救自己;查案机关的查案方针是通过查清自己的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给自己以教育和应有的惩处,使自己认识到所犯的罪或错误,从而予以改正,重新做人,把自己挽救过来。这样,被讯问人就受到了感化,感到只要自己如实交代,悔过自新,接受挽救,就可以得到从轻的处理,重新做人。
②对被讯问人进行各项刑事政策的教育
讯问人员要对被讯问人进行各项刑事政策的教育,以刑事政策感化被讯问人。
我国有多项刑事政策,这些刑事政策,绝大多数被讯问人并不了解,即使被讯问人有所了解,往往也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认为这些政策是骗人的,从而从反面来理解和对待这些刑事政策。因此,对被讯问人进行各项刑事政策的教育,使之真正了解和正确认识这些刑事政策。可见,对被讯问人进行刑事政策教育和以刑事政策感化被讯问人十分重要。
第一,对被讯问人进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教育。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宽严相济中的“严”,主要是指对于罪行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判处重刑或死刑的,要坚决地判处重刑或死刑;对于社会危害性大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处理。
宽严相济中的“宽”,主要是指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可不监禁的,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宽严相济中的“相济”,主要是指在对各类犯罪依法处罚时,要善于综合运用宽和严两种手段,对不同的犯罪和犯罪分子区别对待,做到严中有宽、宽以济严,宽中有严、严以济宽。在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犯罪分子具有自首、立功、从犯、悔罪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还要注意宽以济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依法应当或可以从宽的,都应当在量刑上予以充分考虑;在对较轻犯罪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要注意严以济宽,充分考虑其是否具有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重滋扰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等酌定从严处罚的情况,对于不从严不足以有效惩戒者,也应当在量刑上有所体现,做到济之以严,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处罚,切实增强改造效果;对于被告人同时具有法定、酌定从严和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案件,要在全面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基础上,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综合作出分析判断,总体从严,或者总体从宽。
通过对被讯问人进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教育,使罪行严重的被讯问人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严重,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交代态度,真诚悔罪,所受到的必然是从严的处理。但如果自己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做到真诚悔罪,减小自己的人身危险性,司法机关是会宽以济严的,自己是可以得到从轻处罚的;使罪行较轻的被讯问人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虽然较轻,可以得到从轻的处理,但如果自己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态度恶劣,不悔罪,司法机关就会严以济宽,自己就会得到从严的处理。只有自己如实交代罪行,真诚地悔罪,减小自己的人身危险性,才能真正地得到从宽的处理。否则,必然要得到从严的处理。这样,被讯问人就受到了感化,促使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真诚地予以悔罪。
第二,对被讯问人进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教育。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其具体含义是指根据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对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进行考量,从而指导刑罚的运用。即坦白交代的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小,给予从宽的处理;抗拒交代的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给予从严的处理。其着眼点是犯罪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表现。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对于促使被讯问人为争取从宽处理,在讯问中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着重要的意义。不少被讯问人就是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刑事政策的感化和感召下对犯罪事实作出交代的。但是,应当看到,不少被讯问人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有着不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不相信这项政策,认为该项政策是骗人的。特别是一些与司法机关打过交道、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讯问人,由于其有过片面的得失体会,更是错误地从反面对该项刑事政策进行认识和理解,因而,该项刑事政策难以起到感化这些被讯问人的作用。
为了使该项刑事政策能够真正起到感化被讯问人的作用,促使其在该项刑事政策的感化和感召下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讯问人员在以该项刑事政策对被讯问人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就不能简单从事,而是应当善于运用该项刑事政策对被讯问人进行教育。
事实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的运用,是建立在被讯问人的犯罪事实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对于被讯问人的犯罪事实,如果其作出坦白,讯问人员就可根据其交代态度好,认定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小,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其作出从宽的处罚;如果被讯问人抗拒,拒绝作出交代,讯问人员就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认定被讯问人有罪,并根据其拒不交代,认定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从而对其作出从严的处罚。被讯问人之所以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在认识上有偏见,甚至从反面进行理解,不相信该项政策,是因为其对该项政策的理解建立在讯问人员没有掌握在其犯罪事实基础之上,认为自己不坦白,讯问人员不掌握自己的犯罪事实,自己就不会被处罚;而自己坦白,讯问人员掌握了自己的犯罪,尽管是被从轻处罚,但毕竟还是受到了处罚。由于被讯问人偷换了概念,因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因此,讯问人员在对被讯问人,特别是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刑事政策有着不正确认识和理解的被讯问人进行该项政策教育时,在理论上要深刻阐明该项政策的真正含义;在客观上要让被讯问人感到讯问人员已掌握了其犯罪的事实和证据;在实践上要列举因坦白得到从宽处理、因抗拒得到从严处理的典型案件对被讯问人进行教育。通过教育,感化被讯问人,促使被讯问人在这一政策的感召下对犯罪事实作出交代。
第三,对被讯问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教育。
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出于对犯罪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通过系统的思想、文化、劳动、科学技术的教育,用党的政策感化、挽救犯罪的人,并使之最终回归社会。
不少被讯问人并不知道这项刑事政策,他们认为查案机关就是要置自己于死地,因而与讯问人员抱着敌对的态度,拒不接受讯问。通过对被讯问人进行这一刑事政策的教育,使被讯问人认识到,讯问人员对自己的讯问,让自己交代犯罪事实,目的是教育、感化、挽救自己,使自己重新回归社会获得新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并不是要置自己于死地。这样,也就感化了被讯问人,促使其端正态度,对犯罪事实作出交代。
③对被讯问人进行各种辩证关系的教育
讯问人员要对被讯问人进行各种辩证关系的教育,通过教育,感化被讯问人。
对被讯问人进行教育的各种辩证关系很多,有治国与惩办犯罪和违纪违法的关系、证据与口供的关系、讯问人员与被讯问人的关系、隐蔽与暴露的关系、内因与外因的关系、认定有罪与认定无罪的关系、处罚重与处罚轻的关系、有利与不利的关系,等等。在这些辩证关系中,对于感化被讯问人消除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情绪基础来说,以下两种辩证关系最为密切。
第一,讯问人员与被讯问人的关系。
讯问人员是打击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具体执行者,他的职责就是代表国家依法对被讯问人进行讯问,讯清被讯问人的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给被讯问人以应有的法律或纪律制裁,实现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在讯问中,讯问人员总是千方百计,利用各种方法促使被讯问人如实交代犯罪或违纪违法的事实。被讯问人是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实施者,他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侵犯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危害了社会。在讯问中,被讯问人总是以各种方法对抗讯问人员的讯问,想方设法隐蔽、否认、狡辩其实施的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以达到逃脱法网、不被法律或纪律制裁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讲,讯问人员与被讯问人是完全对立的,双方存在尖锐的冲突,而且是不可调和和妥协的。
但是,讯问人员之所以千方百计,利用各种方法促使被讯问人如实交代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是因为想让被讯问人有一个较好的交代态度,能够得到从轻处理,实现教育、挽救被讯问人的目的。而能够得到从轻的处理,又正是被讯问人所盼望和要求的。从这个角度来讲,讯问人员与被讯问人不仅不冲突,而且是完全一致的。
讯问人员要通过向被讯问人讲讯问人员与被讯问人之间的辩证关系,感化被讯问人,消除被讯问人对讯问人员的偏见和仇视,使之客观地看待讯问人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讯问人员和讯问。
第二,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通过外因起作用。没有内因,有最好的外因也不起作用,同样,没有外因,内因也就不会发生变化。
被讯问人实施了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或纪律的制裁。但得到的是从轻处理,还是从重处理,起决定作用的是被讯问人自己,即内因,而不是讯问人员,即外因。讯问人员的这个外因只是一个条件。如果被讯问人这个内因接受讯问人员的讯问,愿意交代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那么讯问人员这个外因就会起作用,帮助被讯问人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处理;如果被讯问人这个内因不接受讯问人员的讯问,拒不交代犯罪或违纪违法的事实,那么,讯问人员这个外因就不会起作用,没有理由帮助被讯问人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处理。
讯问人员这个外因能不能起作用,也就是说,能否帮助被讯问人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处理,关键在于被讯问人自己这个内因。
讯问人员要通过向被讯问人讲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感化被讯问人,促使被讯问人消除对立情绪,接受讯问人员的讯问,接受讯问人员的挽救,以端正的态度对待讯问。
(2)以对被讯问人表示理解,感化被讯问人
被讯问人之所以与讯问人员对立,在情绪基础上建立起抗审心理的防线进行抗审,其中第二个原因,就是不相信讯问人员,认为讯问人员肯定不会实事求是地看问题、处理问题,一切都会围绕着整死自己而进行。因而,讯问人员只有向被讯问人表示出适度的理解,纠正他的偏见,才能感化被讯问人。
①对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表示理解
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并不是说其生下来就是一块犯罪或违纪违法的料,其本性是善良的,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其之所以从本性善良演变到本性不善良而实施了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是其在成长过程中,受后天不良环境的影响而形成不良习性的缘故,正所谓“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毋庸讳言,不良环境对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影响是很大的,因而,才有“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的名句。倘若能审出犯罪的实情,应该怜悯同情他,而不要沾沾自喜。因此,讯问人员要对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表示理解,并以此来感化被讯问人。
向被讯问人讲影响其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客观环境,以此说明被讯问人的犯罪或违纪违法的行为是因为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并不是因为被讯问人本来就是一个劣种。讲这个问题,并不是否定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的主观罪过,而是既体现了实是求是的精神,又有利于感化被讯问人。通过对这个问题的宣讲,表示对被讯问人的理解和同情,可以有以下效果:一是使被讯问人感到自己本身是善良的,从而使被讯问人有了自信心和高兴感;二是使被讯问人感到自己变坏而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是不良客观环境的影响而造成的,并不是自己本身就是一块犯罪或违纪违法的料,从而使被讯问人有一种解脱感;三是使被讯问人认为自己被从宽处理有了一定的理由和条件,从而使被讯问人有一种轻松感;四是使被讯问人认为讯问人员很实事求是,是一个可相信的人,从而使被讯问人对讯问人员有一种信任感;五是使被讯问人认为讯问人员很理解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从而激发出被讯问人内心的情感。这样,被讯问人就受到了感化。
讲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对被讯问人表示理解,一是讲客观环境的影响要“广角”,既要讲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当时当地的环境对被讯问人的影响,又要讲大环境对被讯问人的影响,还要讲身边环境对被讯问人的影响,这样广角地讲更能感化被讯问人。二是讲客观环境对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影响要实事求是,即客观环境对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有多大影响就讲多大影响,过了、不及都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且,过了容易引起被讯问人的反感,不及不足以感化被讯问人。三是对被讯问人表示理解要适度,即要把握好理解的度,恰到好处。过度了就是放纵被讯问人,容易使被讯问人得寸进尺;不到度则感化不了被讯问人。通过这样广角地讲、实事求是地讲、适度地理解,达到感化被讯问人的目的,从而促使其由对立心理向融洽心理转化,消除其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
②对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客观原因表示理解
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绝大多数都是有其客观原因的。只不过有的客观原因是直接的,有的客观原因是间接的,即主观原因背后的原因;有的客观原因是明显的,有的客观原因是不明显的。讯问人员要善于利用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客观原因来感化被讯问人。
向被讯问人讲其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客观原因,以此说明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是由一定的客观原因的刺激或影响而引发的,为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找到一定的“借口”或“理由”。向被讯问人讲这个问题,并不是为被讯问人开脱罪责,而是同讲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受客观环境的影响一样,既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又有利于感化被讯问人。讲这个问题,可以达到以下效果:一是使被讯问人感到讯问人员很实事求是,是一个值得相信和信任的人;二是使被讯问人感到讯问人员很理解他,使被讯问人的心理进一步与讯问人员相容;三是减轻被讯问人的心理压力,感到内心轻松一些,认为自己的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除了主观原因以外,还有一些客观上的原因,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有了从轻处理的理由,为被讯问人的坦白交代铺平了道路。这样,被讯问人就受到了感化。
在讲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客观原因时,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是什么客观原因就讲什么客观原因,是多大的客观原因就讲多大的客观原因。不要为了感化被讯问人而有意进行拔高、讲大,这样,反而会适得其反。二是要进行入情入理的分析,讯问人员不能就客观原因而讲客观原因,而是要对客观原因进行有依、有据、有血、有肉、有理、有情的阐述、解剖、分析。三是要利用客观原因对被讯问人进行教育,通过教育,使被讯问人明白,虽然自己犯罪或违纪违法有着客观原因,但自己的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对家人、对自己造成了危害。通过向被讯问人讲其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客观原因,使被讯问人在获得一定安慰的同时,产生一种内疚感,萌发出悔罪悔错的动意,使其感到只有供认自己的罪行,获得社会和被害人、与被害人有关系人的原谅,才能求得更大程度上的心理解脱,从而消除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促使被讯问人由内疚悔罪悔错心理向交代的心理转化,走上坦白从宽的道路。
③对被讯问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受到的打击、挫折表示理解
有的被讯问人原本是一个在学习上刻苦钻研、学而不倦,在工作上勤奋敬业,“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在生活上严谨检点、不逾规矩的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奋发向上、积极努力、遵纪守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受到了某些心术不正的人的种种打击,以至于在学习、工作、生活上受到了挫折,处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之中。由于被讯问人不能正确地对待和处置所受到的打击、挫折,错误地总结了挫折教训,改变了学习、工作、生活的态度,最后走上了犯罪或违纪违法的道路。
被讯问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受到的打击、挫折,其内心既愤愤不平,又十分痛苦,需要有人理解他。对于他人的这种理解,总是最容易引起被讯问人的感动。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要适时、适度地对被讯问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受到的打击、挫折表示理解。在对被讯问人表示理解的过程中,一是要充分肯定被讯问人先前学习、工作、生活的表现,赞扬被讯问人是一个刻苦学习、积极工作、严谨生活的人;二是要谴责对被讯问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进行打击的行为,抨击这种对被讯问人进行打击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不人道的;三是要同情被讯问人所遭受到的这种打击,有恻隐之心,对被讯问人因遭受这种打击所带来的内心痛苦予以感同身受;四是要对被讯问人因遭受打击、挫折而改变了原本对学习、工作、生活的态度表示理解,站在被讯问人的角度予以宽容;五是要对被讯问人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置所受到的打击、挫折进行分析、总结,分析应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置所受到的打击、挫折,总结出做人的经验、教训。通过分析、总结,开导、教育被讯问人。通过以上对被讯问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遭受到的打击、挫折表示理解,使被讯问人感到讯问人员既实事求是,又很体谅他、很关心他,从而增加被讯问人对讯问人员的信任感,拉近被讯问人与讯问人员的距离,达到感化被讯问人的目的,促使被讯问人向讯问人员讲实话、讲真话。
④对被讯问人内心的苦衷表示理解
被讯问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面临被判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现实,其内心是十分苦楚的。有的是因客观原因导致其走上犯罪或违纪违法的道路而痛苦;有的是因悔恨自己当初太绝情,或悔恨自己当初不冷静、太莽撞,或悔恨自己交友不慎,听信他人的甜言蜜语,或悔恨自己当初侥幸,或悔恨自己江湖义气太重,没有原则,或悔恨自己当初太爱面子,拉不下脸,或悔恨自己生活不检点,被他人牵着鼻子走,或悔恨自己当初官瘾太重,为了一官半职,或悔恨自己当初没有听组织或亲人的劝告,走上犯罪或违纪违法的道路而痛苦;有的是因想念亲人,觉得自己对不起亲人而痛苦;等等。
在讯问中,讯问人员对被讯问人内心的这些苦衷要表示理解。这样,被讯问人就会感到讯问人员是一个善解人意、能体谅人的人,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从而感化被讯问人,促使被讯问人消除对立情绪,把自己托付给讯问人员。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讯问人员在对被讯问人的犯罪或违纪违法受客观环境的影响,犯罪或违纪违法的客观原因,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受到的打击、挫折、内心苦衷表示理解时,所表示的理解要适度,既不过又不不及,恰到好处。因为不及不足以感化被讯问人,过了有可能要引起反作用。
(3)以对被讯问人表示为之惋惜,感化被讯问人
被讯问人之所以与讯问人员对立,在情绪基础上建立起抗审的心理防线,进行抗审,其中第三个原因,就是被讯问人认为讯问人员不会有恻隐之心,讯问人员都是冷酷无情、凶狠无比、手段残忍的,千方百计要置自己于死地而后快。因而,讯问人员只有向被讯问人表示为之惋惜,给予同情,来纠正他的偏见,才能感化被讯问人。
①对被讯问人要被处以刑罚或纪律处分表示为之惋惜
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虽然是他自己实施的,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也是可恶的,但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要被处以刑罚或纪律处分,这对于被讯问人来说,又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如果他不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其就会与正常人一样,自由、快乐地生活,享受人间的幸福、享受天伦之乐。讯问人员要能近取譬、推己及人,对被讯问人要被处以刑罚或纪律处分表示为之惋惜。通过对被讯问人要被处以刑罚或纪律处分表示为之惋惜,被讯问人就会认为讯问人员对他很同情,是一个心地善良之人,从而就有可能感化被讯问人,促使被讯问人对立情绪的消除。
②对被讯问人因犯罪或违纪违法要失去的表示为之惋惜
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意味着就要失去人身自由,乃至生命,失去政治前途,失去党籍、公职,失去其所热爱、执着的事业,失去经济收入,失去家庭的温暖,等等。被讯问人要失去的这些,都是世上最为珍贵的。讯问人员要将心比心,对被讯问人要失去的这些世上最为珍贵的东西表示为之惋惜。通过对被讯问人这些要失去的表示为之惋惜,被讯问人就会认为讯问人员对他很哀矜,是一个心地恻隐之人,从而就有可能感化被讯问人,促使被讯问人对立情绪的消除。
③对被讯问人家庭、亲人的不幸遭遇表示为之惋惜
被讯问人实施犯罪或违纪违法行为,虽然是罪责自负,但无疑要给被讯问人的家庭、亲人带来各种各样的影响。这些各种各样的影响,对于被讯问人的家庭、亲人来说,是非常不幸的事。有的被讯问人的家庭因此而鸡犬不宁;有的被讯问人的家庭因此而妻离子散;有的被讯问人的家庭因此而无经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有的被讯问人的家庭因此失去社会地位,遭人欺凌;等等。有的被讯问人的亲人因此要以泪洗面;有的被讯问人的亲人因此要担惊受怕;有的被讯问人的亲人因此要忧愁成疾;有的被讯问人的亲人要失去被讯问人的关爱;有的被讯问人的亲人要承受生离死别的悲痛,等等。被讯问人家庭和亲人的这些遭遇是非常不幸的。讯问人员要设身处地,对被讯问人的家庭和亲人的这些不幸遭遇表示为之惋惜。通过对被讯问人家庭和亲人的不幸遭遇表示为之惋惜,被讯问人就会认为讯问人员对他和他的家庭、亲人很痛惜,是一个心地怜恤之人,从而就有可能感化被讯问人,促使被讯问人对立情绪的消除。
但是,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讯问人员在对被讯问人要被处以刑罚或纪律处分、被讯问人要失去的和被讯问人家庭、亲人的不幸遭遇表示为之惋惜时,所表示的惋惜亦要适度,恰到好处,不能做得过头。因为过犹不及,如果做得过头,被讯问人就有可能认为讯问人员假惺惺,是猫哭耗子,从而不仅起不到感化的作用,而且要起反作用。
(4)以对被讯问人关心、爱护和提供帮助,感化被讯问人
被讯问人之所以与讯问人员对立,在情绪基础上建立起抗审的心理防线,进行抗审,其中第四个原因,就是对讯问人员有着逆反的心理,认为讯问人员不顾自己的死活,为了将自己置于死地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对此,讯问人员只有对被讯问人予以关心、爱护,提供帮助,以行为予以影响,才能感化被讯问人。
①关心被讯问人的生活
被讯问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不能再享受平日的生活。而且,有的被讯问人由于生活习惯,或宗教信仰,或身体的原因,要吃素,或吃清真,或吃稀饭、面条;有的被讯问人因路途遥远或没有亲人,没有换洗、御寒的衣服;等等。
讯问人员要关心被讯问人的生活,做到尽量满足被讯问人生活的要求和需要。通过关心被讯问人的生活,感化被讯问人。
②爱护被讯问人的身体
被讯问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由于生活环境和条件的改变,无疑会影响到被讯问人的身体。有的被讯问人有慢性疾病,需要经常监测和定时服药;有的被讯问人可能突然得病,需要及时医治;有的被讯问人身体有特殊的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等等。
讯问人员要爱护被讯问人的身体,保证被讯问人的休息时间。特别是对患有慢性疾病的,要经常对其身体情况进行监测,让其定时服药;对突然得病的被讯问人,要第一时间给予医治;对身体有特殊原因需特别照顾的,要保证予以特别照顾。通过爱护被讯问人的身体,感化被讯问人。
③帮助被讯问人排忧解难
有的被讯问人有一大堆关系到其自己、家庭切身利益的事需要处理解决。例如:亲人生病需要医治,子女入学需要办理,等等;有的被讯问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其家中出现了不幸的事件,如长辈去世,无法去尽孝,或家中、企业失火,导致家人无处安身或生产停顿,等等。在这些情况下,被讯问人必然心急如焚。
讯问人员要帮助被讯问人排忧解难,真心实意地伸出援助之手,力所能及地主动帮助被讯问人解决困难或主动为被讯问人着想,给予某种方便,或满足被讯问人的正当要求。通过帮助被讯问人排忧解难,感化被讯问人。
(5)以对被讯问人予以尊重,感化被讯问人
人都需要他人的尊重,被讯问人更是如此。
被讯问人之所以与讯问人员对立,在情绪基础上建立起抗审的心理防线,其中第五个原因,就是认为讯问人员是傲慢、无礼、粗暴的。对此,讯问人员只有对被讯问人予以尊重,礼貌对待被讯问人,以言语、举止予以影响,才能感化被讯问人。
被讯问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听到的大都是训斥,甚至是辱骂,得不到他人的尊重。因而,被讯问人对于他人对其的尊重,更是受宠若惊。
①要尊重被讯问人的人格
被讯问人虽然犯了罪或违反了法纪,处在受审查的地位,但被讯问人的人格同讯问人员是平等的,不能因为被讯问人犯了罪或违反了法纪就低人一等。
讯问人员要尊重被讯问人的人格,就要做到以尊重被讯问人的言语、举止对待被讯问人,做到言语文明、举止庄重优雅。不得对被讯问人进行侮辱、诽谤、辱骂、讽刺挖苦、人身攻击,损害、贬低被讯问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被讯问人进行调侃、戏弄,或以暴力的方法损害、贬低被讯问人的人格尊严。通过尊重被讯问人的人格,感化被讯问人。
②尊重被讯问人的生活习惯
讯问人员要尊重被讯问人的生活习惯,就要做到尽量满足被讯问人的生活习惯的要求。不少被讯问人都有他自己独特的生活习惯。有的被讯问人早上起来总要活动活动,有的被讯问人饭后总要刷牙,有的被讯问人在睡前总要洗脸、洗澡,有的被讯问人在饮食上有他自己的习惯,等等。对被讯问人的这些生活习惯,讯问人员要予以尊重,尽量满足被讯问人的要求。通过尊重被讯问人的生活习惯,感化被讯问人。
③尊重被讯问人的宗教信仰
讯问人员要尊重被讯问人的宗教信仰,就要尽量允许被讯问人在宗教信仰方面的行为或满足被讯问人在宗教信仰方面的要求。有的被讯问人信佛教,有的被讯问人信天主教,有的被讯问人信基督教。这些宗教信仰使有的被讯问人在古历每月的初一、十五要吃素;在每天起床后和睡前要念经或要祷告,有的甚至在饭前都要念经或祷告;等等。对被讯问人宗教信仰的这些行为,讯问人员要尽量予以允许,对被讯问人宗教信仰的要求要尽量予以满足。通过尊重被讯问人的宗教信仰,感化被讯问人。
④要尊重被讯问人的爱好
讯问人员要尊重被讯问人的爱好,就要允许被讯问人在爱好方面的行为。有的被讯问人爱好打扮自己,即使是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后,也不忘打扮,每天总要修修面、梳梳头。特别是有的女性被讯问人,总要画画眉毛、抹抹口红、擦擦胭脂花粉,等等。对被讯问人的这些爱好行为,讯问人员要予以允许,尽量满足其要求。通过尊重被讯问人的爱好,感化被讯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