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后记

经过近三个春秋的耕作,东京大学佐伯仁志教授与道垣内弘人教授的共著——《刑法与民法的对话》终于要与中国读者见面了。望着书桌前厚厚的一摞译稿,喜悦、担忧、感念、遗憾,一时交集之感顿生。

回国已一年有余,无论身在何处,我都強烈地思念着导师佐伯仁志先生。

2008年的3月29日,我受日本安田和风亚洲青少年留学基金的资助携书将雏来到先生门下进行为期两年的学术研究。3月底的东京,薄雨收寒,斜照弄晴,河岸樱花烂漫。然而,由于我初来乍到语言不通,加之幼子就学在即,内心着实无一点轻松之感,兴奋、惶恐、期待,间杂偶尔的恍惚,可谓万千滋味在心头。

就是在这样无可名状的心境中,我来到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去见佐伯先生。因之前曾两度拜谒,未及红门,从容安静、温文尔雅的先生似已出现在面前。

午餐是在东京大学本乡校区的松本楼进行的。松本楼是一家经营法国料理的高级餐馆,曾是见证梅屋庄吉先生与孙中山先生友谊的地方,佐伯先生选择此处用餐足见其细密心思。

见面后,先生依然是温和的笑,但其细致入微的关心却让我至今刻骨铭心。大到研究计划、入研程序、幼子的就学,小到资料查阅、来校时的路线、就餐的处所、周末的见习,但凡研究生活所涉无所不及。现在看来,先生当时的诸多考虑固然是对我研究生活的期许,当然也有对作为初到者的我的担心,而这从他一再嘱咐学生“请妥善照顾于先生”的安排中可见一斑。

就这样,我在先生几乎无微不至的关照下开始了两年的学术研究生涯,研究课题是“刑法与民法的关系”。从此以后,听课(山口厚先生的“刑法总论”,佐伯先生的“刑法各论”,东大留学生中心开设的日语等)、讨论(佐伯先生的研究生讨论会)、资料查阅、写作、参加中日刑事法研讨会等成为我两年留学生活的主要内容。刚开始时,由于日语尚未过关,与佐伯先生的交流几乎是日语、英语和汉字并用——虽然我对此深感惭愧,但佐伯先生对此并不以为然,只是鼓励我多看书,多与人交流,尤其是多看日语电视节目。后来,也许是先生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除了每周上课时见面外,只要时间允许,每个月总要与我交流研究状况,顺便共进午餐,闲暇时刻也带我在东大校内或到东大校园旁边的根津、汤岛等地见习。正是由于先生的这些鼓励,我的语言、见识和专业素养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刑法与民法的关系”之研究也因先生的耐心指导而进展顺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冯军教授在其导师大塚仁教授的《刑法概说(总论)》中译本“译者后记”中曾说“能够在大塚仁先生指导下学习,是我一直暗自庆幸的事”,而佐伯先生之与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在日本求学的两年中,也有不少“中国留学生告诉我他们的导师如何不理解、不关心甚至刁难他们的事情”,每当此时,我就对佐伯先生充满感激和尊敬(像冯军兄对大塚仁教授一样);每当此时,我也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鲁迅先生当年留学仙台时的老师藤野先生。

回国后,佐伯先生仍一如既往地关爱着作为后辈的我。去年的9月初,先生利用参加中日经济刑法会议的机会来山东大学讲学,并欣然接过徐显明校长颁发的名誉教授的聘书。这不禁又让我甚为感动:尽管之前国内外也有很多大学屡屡向先生发出访学邀请,但像来山东大学这样这么痛快地答应邀请的,在佐伯先生好像还是第一次。

由于对刑法与民法的关系深感兴趣,赴日之前我已就本书研读多遍并尝试着翻译了其中的章节。来东京大学后不久的一天,突然接到北京大学出版社曾健老师的电话,原来北大出版社打算出版《刑法与民法的对话》的中译本。承蒙佐伯先生与道垣内先生不弃,我与张小宁博士承担了翻译任务。其中,第一、三、六、八、十一、十二章由我翻译,第二、四、五、七、九、十、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章由张小宁翻译。我们每人翻译完毕自己的章节后交对方校译一遍,然后将译稿交我,最后由我对全部译文进行再校译、润色、统一文风与术语。虽然我们对本书的翻译投入了极大精力,但由于自身学识疏漏,且本书又跨越了刑法与民法两大法域,故而我们对翻译此书始终深怀初学者心态,读者诸君如果发现翻译有误,敬请不吝批评指正。

关于本书的翻译,特作以下几点说明:

首先,由于本书是以朋友间对话的形式进行的,内容既有严肃的学术争论,同时也夹杂着一些笑谈,文体亦时而沉重严谨时而轻松活泼,所以对于对话人在不同语境的语气、心情的把握要求较高。基于此,译文会因语境的不同而风格有异。

其次,对于原书正文中出现的引注,我们保留了原来的形式(依然放在正文中的括号内),而没有按中国传统的编辑体例采取脚注或尾注的形式,这主要是考虑到译文形式上的美观。然而,对于原书的尾注,考虑到中国的阅读习惯以及方便性,我将其改为脚注。

再次,翻译也尽可能地保留了日文中的汉字类法律用语,这主要是因为以下两点因素:一是汉语中没有对应的法律术语,如直流抵押、略取、诱拐等;二是觉得不译或许更好,如执行犹豫、起诉犹豫、强盗罪等。除此之外,对于原文中出现的一些片假名术语,我们直接译为了英文,例如cashing,Jurist,Seminar等。这样做是否妥当,还望读者批评指正。

最后,因原书大量引用判例、判例集以及各类杂志,而书中并没有附有所引用判例、判例集以及杂志的简称,所以我们在中文本中另行添加了“判例·判例集以及杂志的简称”这一内容。

翻译乃一项极为耗人心血的工程,本书的翻译与出版也得到了众多师友的帮助与厚爱。

我之能赴东京大学学习,端赖于恩师马克昌先生的挚友、日本早稻田大学前校长西原春夫先生。正是由于西原先生的推荐,我得到了安田和风亚洲青少年交流基金的资助并有幸进入佐伯门下,从而也才有了学术上的更进一步。回国前夕的3月26日,西原先生在日比谷公园的松本楼与我归国饯行,其殷殷之情溢于言表。

感谢北京大学的陈兴良教授。翻译完成后,我把译文通过邮件发送给了陈老师,希望他能帮我们写序。没想到,两周没到陈老师即把序发送过来。一想到陈老师多年来对我的关爱与提携,就特别感动。

感谢日本成文堂编辑部部长本乡三好先生。在日本留学也会存在困难时刻,本乡的帮助就像驱散浓雾的阳光。去日本之前,他和金光旭先生帮我租好了住所;为了支持我的研究,他曾送我大批宝贵的专业书籍;每年的生日时刻,总能提前收到本乡先生寄送的花篮;回国前夕,他帮我把六大箱的研究资料寄回国内,同时亲自开车把我们送到成田机场。他就像一位负责的兄长,给予我无尽的关照。

感谢日本成蹊大学的金光旭教授。著作的翻译力求“信、达、雅”,译文完毕后我抽出了其中的两章请作为刑法学者兼翻译家的金先生过目审查,以了解译文的真实水平。金老师拨冗帮我看了两章,看后一再嘱咐我“尽快付印”,其拳拳之心固然予我信心,当然也令人感动。

感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刘保玉教授。由于本书的翻译跨越刑法与民法两大法域,而作为刑法学者的我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此向作为民法学者的保玉教授请教几乎成为了我的“家庭作业”。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电话两端所讨论的几乎皆是译稿的内容,因此本书的翻译也隐含着刘保玉教授的心血。

感谢其他提供帮助的师长和朋友。他们是: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部的王云海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的申政武教授、秦伟教授、许庆坤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的付玉明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付立庆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钱叶六博士,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的高庆凯、于佳佳博士等。

本书的出版还要特别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曾健老师以及陈晓洁编辑。曾老师与陈老师高度负责的态度让我受益匪浅,他们的督促驱除了我的懒散,由此导致本书的尽快出版。

最后,我想把我深深的感激与尊敬送给我的恩师马克昌先生!十多年来,先生耳提面命,我亦一刻也不敢有丝毫懈怠。留学归来,本想等译著出版后亲自送到先生面前,却不料成为了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承诺。马先生,就让我把这迟到的译稿双手捧于您的灵前,让思念的泪水倾盆而下……

于改之

2011年9月15日于泉城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