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目前好像是遇到了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一直都存在。只是因为你的关注和聚焦,它才变得那么刺眼。医疗行为的不安全充斥着就医的整个过程。患者不安全,医生不安全。不论是医生和患者都是满腹委屈又是一肚子的怨言。所谓相爱相怨,无法离开彼此,却是相看两相厌。
患者知识水平的提高以及法律意识的提高导致患者的需求发生改变,但是医生并未意识到这一变化。这种需求的改变和医生的一成不变是矛盾的核心。而医疗与法律之间的专业的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这一矛盾。医生对法律的抗拒和陌生,所导致的是忽略法律的要求,存在一些过错,虽然有一些不能作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但是患者却是把它当成是怀疑的证据或者是把柄。
立法者和执法者对医疗的陌生导致现有的法律规定以及裁判文书并不是完全符合医疗纠纷的本质。法律并未在处理纠纷和避免错误的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作用。相反,对法律规定的歧义以及与本质的偏离引起更大的争论和质疑。法律没有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而是由一个矛盾演化出更多的矛盾和争议。
鉴定一直以来备受争议。鉴定的依据以及鉴定的专业性遭到质疑。以鉴代审,鉴定机构的越权以及法院审理的局限让纠纷并未得到化解,而是引发新的争议和争论。
医疗纠纷在近几十年的发展当中并没有变化,医疗过错并未减少,医患关系并未得到很好的改善。而这一切都是源于医疗和法律的专业壁垒。而每一个专业的独立发展都不会在短期内起到好的作用。
《失控》一书中讲到“蚁群离开金合欢也活不下去。它们组合起来就天下无敌。”“在恰当的时机稍稍进行一下共生协调,就能取代漫长的细微变化。处于交互关系中进化过程可以跃过个体上百万年的反复试错的时间。”
而法律和医疗只有在实质上,回到一种本质的融合,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不缺少相关的专家。但是医疗一直没有改变。有些错并不可怕,但是错了以为是对的,是最可怕的。特别是一些专家的话,往往是一些被认为是正确的错误的理论,贻害不浅。只有回到事实的本质,找到问题的本质所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虽然有人认为“医学中不可为人所知的秘密在于任何时候医生都是依据可怜的不完整的资料作出决定”。但是我们可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诊疗规范的规定依法规范行医,不论结果如何,至少能够穷尽努力。
“医疗+法律”,是否可以保证医疗行为的安全,关键是你怎么用。如果你对法律误解或者是断章取义,则会像庸医一样误人。我们相信的不应该是谁说的话,而是一个有理有据的推理。
我们目前的问题,实际上是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还处于感性认识阶段,没有认识到事情的本质。医生的职责是什么,是治疗患者的疾病还是治疗患者本身。相对于技术的发展以及光怪陆离的世界,我们更应该关注内心,你想要什么,决定你如何去做,决定你的行为是对还是错。
《失控》一书讲道:贝森特将它与社会的立法变革相比——最初的变革由人民推行,然后才被制定为法律。贝森特写到“明智的立法委员会很少率先提出行为准则,他往往仅限于将那些已经成为人民行为习惯的准则确认为法律。”
生命在于运动,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改变是必需的。现状并不乐观,也不严峻,这是它本来的样子。你可以认为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但是伤害你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你对事情的看法和应对。昨天你的努力创造的是今天的你,今天你的努力创造出明天的你。难,不是放弃的借口,而是努力的理由。你不喜欢,是因为你没有付出足够的努力。
而无论作出什么改变,这个改变的主体应该是一线的医务人员,只有一线的医务人员了解真实的情况,只有他们想去改变,才能够彻底改变目前的状况。
就和植物一样,要先长根一样,有根才能有叶,有叶才能开花。花的颜色和形状是取决于根和叶。我们不可能先规定花的形状和颜色,然后让根和叶按照花的要求去长,这是违背客观规律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简单一点说,我们不能削足适履,我们不能因为买个大帽子就非得让头变大。
但是,现在的改变的主体和中流砥柱还在迷失和沉睡,还没有意识到历史赋予他们的重任。